公司商标转让给个人流程

一、准备阶段:材料与协议

签订转让协议

转让人(公司)与受让人(个人)需签订书面协议,明确商标权属、转让费用及权利义务,协议需双方签字盖章。

准备申请文件

双方身份证明:公司营业执照副本(加盖公章)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;

《转让申请/注册商标申请书》(需双方共同填写);

商标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;

委托代理的需提交《代理委托书》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。

注意事项

外文文件需提供经认证的中文译本;

近似商标需一并转让,避免法律风险。

二、申请阶段:提交与审查

提交申请

双方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递交材料,电子申请或纸质提交均可。

受理与审查

商标局1-2个月内发出受理通知书;

实质审查需4-6个月,核查材料真实性及商标权属。

公告环节

审查通过后,商标局刊登核准公告,公示期无异议则进入下一阶段。

三、完成阶段:核准与生效

核发转让证明

公告期满后,商标局下发《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》,受让人正式取得商标专用权。

后续事项

转让人自公告日起不得使用该商标;

受让人需确保商品质量,维护商标信誉。

时间周期

全程约6-8个月,加急审查仅限特定项目(如战略新兴产业)。